為加強我市學前教育幼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師資結構,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經市政府批準,我市決定招聘一批幼兒教師充實到公辦幼兒園任教。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名額為27名,將安排在我市各公辦幼兒園工作。 報考此次公辦幼兒園教師的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且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幼師專業畢業;或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間出生); (1)我市在編在崗的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員和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2)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一)報名時間:2020年1月15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地址: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市人民醫院急診往北600米)。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考生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萬寧市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點擊底部“閱讀原文”下載報名表(可自行登錄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附件,網址:http://wanning.hainan.gov.cn,也可到報名現場領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3張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幼師教師資格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含臨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3.本次招聘的公辦幼兒園教師27名,只設公辦幼兒園一個類別崗位報考,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崗位招聘名額。 4.聯系電話:0898-62229120,0898-62232689。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0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領取準考證地址: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1.由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新課程改革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適應幼兒園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本次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筆試入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進入面試,并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筆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1:2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筆試結束后、面試開始前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機構負責。 本次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即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綜合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市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布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教育局提供具體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應聘人員不選擇聘用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對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員,選擇聘用單位后,由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報市政府批準。 對聘用人員由市教育局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安排到相應的幼兒園任教。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及教育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五)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期為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跨系統、跨市縣調動。服務期滿后可根據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可調動。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職能和業務范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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